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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兴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31 16:39 作者:兴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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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兴和县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兴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xingh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兴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474-7216993)。

一、总体情况

2023兴和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2063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272条、概况类信息5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742条;重点领域开设专栏15个;发布政府公报4期、文件解读12篇、重大会议16篇、民意征集调查11期、在线访谈4期;受理办结群众咨询、诉求37。政务新媒体兴和县人民政府发布发布各类信息129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重新梳理完善信息公开指南,规范列明申请渠道、申请收费要求和标准,县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已接入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页面规范设置受理说明及申请流程由政府办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依申请公开系统平台,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受理并及时受理、转办相关单位,办结过程中要求各单位依法依规办理,切实规范答复的内容、时间、渠道。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1件,办结完成1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规范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严格执行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规范采编秩序和采编行为,确保稿件信息高质量、无差错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要求,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集约化升级改造,整合全县29个部门9个乡镇开设部门信息公开专栏,新增IPv6技术,实现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提升了网站访问浏览易用性、便捷性和友好性。做好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工作,录入国办系统政务新媒体账号31个,关停注销14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科学日常监管,实行督促提醒、警示通报、约谈追责三级管理,持续夯实政务公开常态化监管责任。组织开展全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通过线上线下授课相结合,不断提高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07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7

0

0

7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政府文件、部门文件、建议提案办理以及业务类信息的数量较少且不够主动;二是政策解读力度不大,业务信息更新不到位;三是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难度较大,涉及部门较多、情况复杂。

改进措施:一是要求各单位加强公开主动性,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拓宽公开范围,增加公开数量;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严格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审签、发布工作机制,更多运用图解、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政策文件、政府常务会议进行解读。三是通过培训、学习、指导交流,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助力依申请公开工作稳中有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度,兴和县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在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的同时,认真研究《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下半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了《兴和县2023年下半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文件,持续指导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兴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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