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兴和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
来源:兴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2-10 10:30 作者:兴和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兴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兴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兴和县党政大楼后楼政府网站办公室 电话:0474-721699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兴和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新修订的《条例》,紧密围绕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任务、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聚焦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助力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积极拓展公开广度。研究编制《兴和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将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认真发布政府信息。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255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3049条、概况类信息197篇、信息公开目录信息9篇;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10个;发布政府公报4期公开信息12篇。通过在自治区政务服务网站兴和县子站发布办事指南1782篇;上报市政府网站信息1376篇、采用209篇;三是着力加强解读回应。通过文字、图表等形式发布政策解读19篇;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55篇;受理群众咨询、诉求95件,办复87件,办结率达91.5%。四是稳步推进基层公开。健全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导26个试点领域牵头单位按照标准目录及时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向最末端延伸。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本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件,属于已主动公开信息。严格落实相关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确保程序合法、流程合规。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发布,确保没有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建设规范化政府网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及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力度,突出人防、物防、技防。在网站可用性、信息及时性、内容准确性、网站安全性等方面进行常态化监测,优化网站页面、栏目,使查询信息更方便、公开信息更透明、公开范围更广泛。2021年,完成县政府门户网站IPv6技术改造。二是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日常管理责任,加强信息审核,切实履行政务新媒体建设监管责任,严格规范政府新媒体的开设、运营、信息发布等事项,定期开展抽查通报,2021年关停政务新媒体账号3个,保留41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政务公开评估指标体系,将责任分解到具体单位,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对县政府网内容保障情况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全覆盖巡查,持续抓好对乡(镇)政府和县直部⻔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5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9

行政强制

29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1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1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1 

0 

 3

 0

 0

 0

 0

 0

 0

 1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1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比例不高、形式不够多样。关系社会民生的政策宣传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二是指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深度推进乏力,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普遍存在专业能力不足问题,导致工作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二)2022年工作重点。一是提高政策解读回应水平。要丰富形式,善于运用图表、动画、音频、视频、H5等形式展现,使解读信息通俗易懂。二是完善保障监督机制。统筹工作安排,加大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培训指导力度,不断提升全县政务公开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1年度,县人民政府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在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的同时,认真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乌兰察布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工作重点,制定了《兴和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持续指导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