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兴和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兴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兴和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方案
深松整地技术具有有效打破犁底层,加深耕作层,增强土壤通透性、蓄水保墒和抗旱防涝能力的功能,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对于促进农作物根系发达,增加粮食产量和农民增收,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18〕24号)和《2018年乌兰察布市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任务及补助资金投入
2018年兴和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任务为8万亩,为确保任务完成,安排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25万元,实施深松整地作业试点补助面积5万亩(不含苗期深松作业)。非试点补助面积的3万亩机械深松任务,没有补助资金,每台深松作业机组义务完成500亩以上,剩下的由农机局保护性耕作项目配备的机械深松作业机组完成。非试点补助的机械深松作业时不开通远程监测终端设备。希望各机械深松作业机组积极配合,确保全面完成深松整地任务。
二、实施区域、任务及试点补助资金分解
(一)实施区域确定原则
1、区域内适宜深松面积大,对深松整地认识程度较高。
2、区域内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发育较好,社会化服务能力较强。
3、土地相对集中连片,适合大型机械开展规模化深松整地作业。
(二)作业面积任务分解
乡 镇 | 作业面积任务指标 (万亩) | 其中: | |
试点补助面积任务指标(万亩) | 试点补助资金(万元) | ||
赛乌素镇 | 1 | 0.5 | 12.5 |
五股泉乡 | 1.2 | 0.5 | 12.5 |
大库联乡 | 1.2 | 1 | 25 |
团结乡 | 1 | 0.6 | 15 |
城关镇 | 1.2 | 1 | 25 |
鄂尔栋镇 | 1 | 0.6 | 15 |
张皋镇 | 1 | 0.6 | 15 |
大同夭乡 | 0.2 | 0.1 | 2.5 |
店子镇 | 0.2 | 0.1 | 2.5 |
合计 | 8 | 5 | 125 |
以上各乡镇分解的任务没有确定机械深松作业机组和地块,为确保2018年兴和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任务完成,秋季机械深松接近尾声时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可适当调整。
三、作业模式、深松机械及作业质量要求
(一)深松整地作业模式
根据当地土壤类型、耕作制度和机具配备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深松整地作业模式,包括单一深松作业、深松整地联合作业(深松+旋耕作业、深松+灭茬+旋耕作业、深松+其它多项复式作业等)。鼓励适宜地块开展深松整地联合作业,提高作业效率和质量。同一地块实行隔两年深松一次。
(二)深松机械
深松机械类型多样,按作业形式可分为间隔深松机和全方位深松机,按作业功能可分为单一深松机和复式联合作业机。各地要根据当地土壤类型、作业模式等要求,引导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科学选用深松机械,并尽量购买正规企业生产且通过省级以上农机鉴定部门鉴定的产品,确保深松机械质量性能符合要求。如果选用凿(铲)式深松机,相邻两凿(铲)间距不得大于2倍深松深度。
(三)作业质量要求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深度要求达到25厘米以上,其中补助试点作业深度需达到30厘米以上;作业后的地块要达到田面平整,没有漏耕,深浅一致。
四、深松作业试点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及补助资金来源
(一)补助对象
试点区域内实际经营土地并自愿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简称:土地经营者,“下同”)。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即国家公务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含聘用制职工)不在补助对象范围之列。坚持“谁实际经营土地、谁实际深松整地、谁实际享受补助”的原则。
(二)补助标准
试点区域内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试点作业实行定额补助,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25元/亩。
(三)补助资金来源
补助资金由自治区财政从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安排下达。
五、工作程序要求
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应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进行。
(一)落实任务与制定方案
县农机局负责分解下达任务,统筹管理全县试点工作,与县财政部门协调落实补助资金,提出实施与监管要求。充分发挥和调动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的积极性,确定试点作业区地点及规模(落实到具体的乡镇、村、户、面积),编制实施计划表,制定详细实施方案。
(二)远程监测终端设备选型及安装
用于试点作业的深松作业机组必须配备符合《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要求》(T/CAMA 1—2017),由中国农机院呼和浩特分院生产的远程监测终端设备。将所有远程监测深松作业机组纳入一个平台进行监管。
县农机局要科学规范组织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安装远程监测终端设备,指导其与设备生产企业签订设备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保障协议,协调做好已安装使用终端设备的检修、保养与升级工作,并与企业签订有关平台监管服务、运行维护、数据保存等要求的协议。远程监测终端设备安装必须由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终端设备生产企业、县农机局三方同在,现场对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深松作业机组、终端设备进行登记备案,并填写“内蒙古农机深松整地远程监测作业机组备案登记表”(附表1)。深松深度合格率人工检测依据NY/T2845-2015《深松机作业质量》进行。
(三)远程监测作业质量控制指标设定与指标应用
以远程监测深松作业深度合格率或达标率作为远程监测作业质量控制指标,平原地区质量控制指标值设定为90%,丘陵地区质量控制指标值设定为85%。在作业监测中,凡深松深度合格率或达标率达到质量控制指标值的作业地块,判定为“远程监测合格地块”;深松深度合格率或达标率未达到质量控制指标值的作业地块,判定为不合格地块。不合格地块不能享受深松作业补助。
(四)公布作业机组信息
自愿承担深松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向县农机局申请登记备案,并签订作业质量、责任义务等承诺书,承诺书由兴和县农机局编制(附件3)。将登记备案后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及深松作业机组相关信息,通过乡、村公示栏等方式,在应知范围进行公布。
(五)开展深松整地作业
土地经营者自主雇用已公布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为其提供深松整地作业服务,双方应签订作业合同(附件1),明确深松作业模式、面积、质量、作业价格、收费方式为差额收费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要按时完成作业任务;作业过程中要保持远程监测设备工作正常,并根据监测信息适时调整机组状态和作业深度,保证作业质量;作业机手与土地经营者双方要在深松整地作业完成后及时填写《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单》(附表2);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应及时对《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单》进行核对汇总并与作业合同一并上报县农机局。
(六)作业质量与面积抽查复核
1、作业质量与面积人工抽查。县农机局要在深松整地作业期间适时组织开展人工抽查,对参与试点作业的机组,实行人工抽查全覆盖,人工抽查比例为机组作业面积的20%以上,对作业质量不稳定及在无信号区作业的机组要增加抽查频次,并填写人工抽查记录表(附表3)。人工抽查在“远程监测合格地块”进行,如人工抽查深度合格率达到85%以上且无漏耕,则该地块为合格地块,否则为不合格地块;若出现人工抽查不合格,则应对该机组所作业地块进行扩大抽查,剔除所有不合格地块。人工抽查方法详见附件2。
2、作业质量与面积复核、合格地块面积确认。对照远程监测有关信息数据,复核《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单》上报信息数据,若两者相符,则“远程监测合格地块”面积(注:“远程监测合格地块”面积等于该地块监测平台显示作业面积减去重复作业面积)减去人工抽查不合格地块面积即为最终认定的“合格地块面积”;若两者出现较大差异(如面积、深度与平台数据明显不符等)或有争议,要组织力量对不符及存在争议部分进行核查,核查后确认合格的地块面积纳入“合格地块面积”。
复核确认后进行“合格地块面积”汇总,形成《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验收单》(附表4)。
(七)公示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验收单》需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旗县农机化主管部门编制《内蒙古2018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附件5-1、2)和《内蒙古2018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附表6),报县财政部门备案核准,同时上报市农机局备案。
(八)补助资金支付
县财政部门按照试点旗县《内蒙古2018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兑付给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户,直接支付到农业直补“一卡通”账户。
六、工作进度要求
2018年春季深松作业前,完成县深松整地作业实施方案制定、备案,以及作业机组检修调试、试点作业机组远程监测终端设备安装与调试校准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2018年春季开展深松整地作业。
2018年11月10日之前,县农机局向市农机局以正式文件报送全年农机深松整地(含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2018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补助资金兑付工作。
七、组织保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8年,全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规模大,涉及范围广,工作要求高,实施难度大,为保证全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工作顺利完成,成立兴和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振东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 贤 政府督查室主任、政府办副主任
孙 启 农机局局长
成 员:罗安斌 农机局副局长
赵宝明 财政局科级干部
朱慧敏 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贾建家 农机局农机推广站站长
苏 卫 农机局农机监督站站长
杨建国 农机局农机推广站副站长
牛学林 农机局农机监督站副站长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把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工作作为2018年一项重中之重任务来抓,主动作为,精心组织,规范实施,严格执行方案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鼓励积极创新,但不能走样。
要积极动员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投资配备深松远程监测终端设备,承担深松整地作业任务;结合各地土壤类型、作物种类、适宜面积、机具保有量等,在搞好调查摸底基础上,认真研究确定试点区域、补助面积。
(二)强化工作指导
加强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技术体系研究,坚持农机农艺融合,开展技术指导,加强机手培训,提高作业质量。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先扶持发展大型拖拉机、深松机及深松联合整地机等,最大限度地满足深松整地作业机具补贴需求。鼓励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户发挥装备优势,开展跨区深松整地作业服务,各地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为深松整地跨区作业提供全方位服务。鼓励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为贫困户提供优惠作业服务。加强对无信号区作业机组技术指导与服务,确保深松作业数据在有效存储期内及时对接或自动上传。作业期间,各地要有专人适时监控作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县农机局负责全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工作的技术指导、调度汇总、调研督导和总结等工作;要发挥系统技术优势,积极协助做好技术指导、宣传培训和当地深松整地作业技术模式、适宜深度等研究确定工作。
(三)加强信息公开
通过印发实施方案、宣传册、明白纸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农机深松整地技术与作业补助政策,特别是深松作业技术模式与质量标准、补助程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面积确认办法等内容要宣传到位,充分保障土地经营者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要开放监测平台数据,为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和农机户及时掌握其作业质量进度提供方便。建立作业机手与农机化管理、技术部门、智能监测设备生产企业手机微信群,创新管理、培训、服务方式。
(四)严格监督检查
建立完善制度,加强作业机组与作业价格监管,强化作业信息监控,在智能化跟踪监测基础上认真做好人工监督抽查工作,严格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坚决阻止弄虚作假、虚报作业面积、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现象发生,确保补助资金落到实处。
(五)规范档案建设
试点工作档案包括政策文件、实施方案、宣传材料、技术培训与会议记录、作业机组备案登记表、监测设备企业服务协议、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名单、人工复核抽检记录、作业单、作业合同、验收单、补助资金明细表、补助情况汇总表、进度统计表、远程监测平台导出数据等。档案建设与管理,要安排专人负责,分门别类、规范建设,内容齐全,经得起查证,基本符合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确保档案管理保存期内不散乱、不丢失,确保数据档案存储期至少5年以上。
(六)落实进度报送
实行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送制度,县农机局每月底填报“内蒙古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工作进度表”(附表7),无进度需零报告,每月底上报市农机局;6月25日报送半年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文字材料。
附件:1、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合同
2、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质量人工抽查方法(试行)
3、兴和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承诺书
4、农机深松整地远程监测作业机组备案登记表
5、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单
6、人工抽查记录表
7、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验收单
8-1、内蒙古2018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作业费全价结算)
8-2、内蒙古2018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作业费差价结算)
9、内蒙古2018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
10、内蒙古2018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进度表
附件1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合同
甲方(土地经营者):
乙方(提供作业服务者):
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共同条款如下:
1、甲方将以下耕地,委托乙方进行深松整地作业。
甲方要在规定时间内将能够实施深松作业的地块提供给乙方,为乙方深松作业创造方便条件。作业结束后,经双方初验合格后,甲方按元/亩向乙方支付作业费合计元。作业费按方式(1、全价收费;2、扣除作业补助的差价收费)支付,补助资金由方领取。1亩=666.7平方米。
耕地所在旗县(农场) | 耕地所在乡镇(分场) | 耕地所在村(场队) | 耕地位置描述 | 耕地面积(亩) | 备注 |
|
|
|
|
|
|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