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兴和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兴和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和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精神,巩固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序推进义务教育迈向优质均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教育事业“十四五”规划目标,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认真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内政教办函〔2021〕5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师队伍、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加快缩小城乡和校际差距;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依法治教,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设和谐公平的教育环境,使学生享有均等的教育机会;努力创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现状分析
(一)整体概况。兴和县面积351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6.8万,辖9个乡镇,161个村(社区)委会。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8所,其中初级中学3所(含民办学校1所)。小学15所。在校学生:初中3393人,小学8945人;专任教师:初中275人,小学546人。
(二)指标现状。对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提出的评估内容和标准。我县资源配置方面情况如下: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专任教师数(标准: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从总体看,全县现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799(小学546人,初中253人)。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专任教师数小学6.10人、初中7.46人。
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标准: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目前全县共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130人,能满足全县12338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需求。
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标准: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目前全县拥有音体美专任教师135人,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 1.09人。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标准: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从总量上测算:全县现有教学及辅助用房70454.5平方米(其中小学50006.6平方米,初中20447.9平方米);小学生均达到6.02平方米,初中生均达到5.59平方米。
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标准: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从总量上测算:全县现有体育运动场绾面积128139平方米(其中小学88428平方米,初中39711平方米);小学、初中生均分别达到9.89平方米、11.70平方米;从分校数量测算:全县有15所学校均达标,占比 100% 。
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标准: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从总量上测算:全县现有教学仪器设备值1773.82万元(其中小学1163.33万元、初中610.49万元),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1301元、1773元。从分校数量测算:全县有13所学校不达标,占比87%,全县教学仪器需增加投入871.93万元(小学625.26万元、初中246.67万元)。
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标准: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从总量上测算:全县现有网络多媒体教室406 间(其中小学282间、初中124间),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分别达到3.15间、3.65间。
三、创建目标
(一)总体目标。根据全县义务教育发展现状,拟于2035年提出创建申请,并接受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自治区级复核和国家认定。
(二)目标任务。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创建成果,对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逐条落实资源配置7项指标,提升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和校际均衡程度;落实政府保障程度15项指标,推动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职,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落实教育质量9项指标,提升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得以考试方式进行招生。严格控制择校数量,任何学校不得设置快慢班,加强安全工作,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四、落实措施
(一)强化保障,让每所学校创优工作走在阳光路上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将把统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要。
2.形成部门联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县发改、财政、编办、国土、人社等部门要在项目安排、建设用地、经费拨付、编制配置等方面予以优先和重点支持。宣传部门和相关媒体要大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营造社会参与、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
3.强化督导考核。县政府将加强对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落实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的工作职责,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作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年度评估考核,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通报制度和奖惩制度。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措施不力、进程缓慢的单位,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落实包保责任。建立县领导“包保责任制”,县领导与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包保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县教体局班子成员和股室按业务分块包保。建立政府督办考核机制,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形成政府主导、教育牵头、部门联动、社会支持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加大投入,让每所学校办学条件均达到国家标准
1.落实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和新增教育经费用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规定,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提高预算内基建投资用于教育比重。依法征收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按土地出让金总额的2%计提教育资金。上级下拨的教育经费足额用于教育事业,足额拨付县财政应配套教育经费。在实施中注重教育资金向农村倾斜,向薄弱学校倾斜,向实施标准化建设的学校倾斜。加强学校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2.实施新建改扩建工程。认真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重大教育项目,加快新建、改扩建工程进度,规范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3.完善各类教学仪器设备。按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中评估指标要求,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及功能场室、常规教学仪器设备设施、音体美器材、图书馆(室)等建设,确保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等达到优质均衡评估标准。
4.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建设兴和县教育信息化云应用平台系统、学校“教育云”及智慧云课堂项目、学校网络改造项目、在线课堂等,全面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学习空间“人人通”。逐步建成门类齐全、内容丰富的学科课程资源和学习资源库、学生网络学习平台和虚拟实验平台、教师管理和专业发展平台、教育管理服务平台,让我县学校的学生不出校门,都享有优质均衡的网络教育教学资源。
(三)优化队伍,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
1.完善教师队伍保障长效机制。根据全县农村学校师资状况,招聘一批教师,尤其是体、音、美、信息技术等薄弱学科教师,充实农村教师队伍,解决队伍老龄化和学科结构性短缺等问题。
2.建立校长教师交流常态机制。以无校籍改革为契机,促进校长、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人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含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名师等)交流比例不低于当年交流教师人数的20%,实行校长聘期制和轮岗制,推行优质学校校长和中层管理人员到薄弱学校交流任职的做法。进一步完善城内学校教师到乡下学校任教服务制度,实行城乡教师对口交流、跟岗学习制度,深入实施城乡学校牵手、对口教师帮扶计划,促进农村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3.加强教师培养工作。组织并实施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培训任务,采取集中培训、远程培训、顶岗置换研修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加强对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等薄弱学科师资的培养培训工作。
4.落实绩效工资政策。认真落实教师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提高教师待遇,完善考核办法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四)缩小新旧城差距,让旧城区的孩子享受同样公平的教育
1.抓教育发展规划。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乡村建设规划、城镇建设规划时,优先满足教育发展需要,使学校建设与城乡建设相适应,保障教育事业应有发展空间。科学预测城乡人口变化和生源流动情况。及时调整区域教育发展规划,方便学生就近入学。认真制定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程,促进各类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
2.抓学校布局调整。要本着实事求是、慎重稳妥的原则,深入开展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认真抓好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
3.抓薄弱学校改造。一是将全县的经费、师资、设备等教育资源重点向薄弱学校倾斜,着力解决薄弱学校管理散、班子弱、条件差、设备少、质量低等问题。二是建立学校联盟,结对帮扶,以强带弱:由城镇学校对口帮扶农村薄弱学校,在条件、师资、教学、管理等方面提供支持,实现资源共享,缩小城乡学校在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差距,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
4.抓弱势群体教育。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细则,稳步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的教育体系,基本普及残疾儿童九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三残”儿童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其他残疾适龄儿童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健全心理健康教育、社工服务、安全保护、结对帮扶等各项措施在内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体系,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氛围。
(五)总体要求,让每所学校文化内涵均得到长足发展
1.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加强规范办学行为的督查及处罚力度,并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
2.加强素质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加强功能教室的建设、管理和使用,让功能室真正成为学生兴趣培养的乐园、放飞梦想的天空、全面发展的沃土。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推进和发挥青少年活动中心的辅助功能,为青少年的个性化发展搭建平台。
3.推进教育改革。有机整合学校、社会、网络等方面有益的课程资源,鼓励学校积极探索、完善校本课程,进行课程改革,积极探索或应用适合本校的教学模式。实施定期教研工作制度,确保各学科教研活动按计划开展。加快推进基于现代技术和网络环境的教学改革,积极探索有效课堂教学的途径和方法,倡导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完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学生自主成长、自主学习的监控、评价机制。
4.打响文化品牌。强化学校内涵建设,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各校走“文化立校、特色兴校、质量强校”之路,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不断积淀文化内涵,注重学校特色创建,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在已经广泛开展的特色学校建设基础上,打造一批素质教育示范校和特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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