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县长负责城镇建设和管理、园林绿化、民政等方面工作。分管住建局、民政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园林服务中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温兴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分管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孙永春,男,汉族,1981年3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兴和县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