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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领域
来源:兴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18 10:22 作者:兴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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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1 办事指南 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 申请条件、程序、期限和所需材料;申请受理(办理)机构;受理地点;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县房地产管理局 ■政府网站

2 缴纳租金 租金标准;缴纳方式、时限;受理(办理)机构;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县房地产管理局 ■政府网站

3 配给管理 选房或摇号公告 时间、地点、流程、注意事项等。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县房地产管理局 ■政府网站

4 分配结果 保障对象姓名。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县房地产管理局 ■公示栏

5 办理配租配售公告 时间、地点、流程、注意事项等。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县房地产管理局 ■政府网站

6 配后管理 租赁补贴发放 保障对象姓名、身份证号(隐藏部分号码);发放金额;发放年度、月份、日期;发放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县房地产管理局 ■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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