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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兴和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01 11:51 作者:兴和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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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兴和县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政策解读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有效防范地质灾害风险,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6年6月,兴和县自然资源局发布《兴和县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依据和遵循。

一、为什么要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方案的出台落实了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对推动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体系建设,最大限度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定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方案》的制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及国家、自治区、市县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和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方案》共五方面内容,主要涉及我区地质灾害概况、2025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2026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的分布、危害的特征、危害性。2026年主要任务,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动态巡排查工作、持续做好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扎实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加快完成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值班值守,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四、根据《兴和县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安排,2026年我县的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有哪些?

《兴和县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工作安排适用于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其中2026年的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包括:10个中风险区,分别为鄂尔栋京包铁路北泥石流中风险区(B1)、鄂尔栋京包铁路南泥石流中风险区(B2)、城关镇张集铁路北崩塌中风险区(B3)、城关镇G110国道南泥石流中风险区(B4)、大同夭西南部崩塌、泥石流中风险区(B5)、大同夭东南部银子河泥石流中风险区(B6)、店子镇Y030乡道崩塌、泥石流中风险区(B7)、店子镇X575黄土夭-柴沟堡崩塌中风险区(B8)、店子镇X575县道及南湾村河崩塌中风险区(B9)、店子镇南湾村河流域泥石流中风险区(B10),区内共发育地质灾害点19处,面积为3.58km2,占全区风险区总面积(3518km2)的0.10%。

五、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安排,2026年我区如何加强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处置工作?

为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处置工作,要充分利用本地自然(地质)灾害防治议事协调机制,明确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等部门对工程活动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管职责,共同督促并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落实防灾主体责任和防灾措施。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遇有灾情险情时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严谨性,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好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指导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工作,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开展现场调查和评估,为抢险救灾、合理处置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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