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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下达2026年乌兰察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12 15:15 作者: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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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乌兰察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已经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制定印发。现从三个方面进行解读。

一、总体要求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按照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按照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提振需求、优化供给,做优增量、盘活存量,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度对接全国统一大市场,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二、主要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在实际工作中努力争取更好结果;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完成自治区下达的降碳减排任务。

三、主要任务

从九个方面安排部署了2026年重点工作:一是坚持集群引领,构建特色优势现代化产业体系。二是坚持创新驱动,培育新质生产力增长引擎。三是坚持内需导向,激活经济增长持久潜能。四是坚持改革开放,释放深层制度红利活力。五是坚持城乡融合,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六是坚持品牌引领,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七是坚持绿色低碳,推动转型发展提质增效。八是坚持民生保障,提升普惠共享福祉水平。九是坚持固本强安,筑牢安全发展坚实屏障。

来源/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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