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全县安全生产工作“3+6+5+2”县长调度机制的通知
一、通知背景
·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 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和兴和县的安排部署。
· 结合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配套措施。
· 建立“3+6+5+2”县长调度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机制概述
1、“3”:盯紧三个层面(各副县长、乡镇长、委办局长)
(1)各副县长、经开区主任:
年内至少听取2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每月深入基层巡查指导。
(2)各乡镇乡镇长:
每半年组织召开1次会议。
每月召开1次会议。
每月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3)各委办局长:
每季度召开1次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每月带队检查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2、“6”:盯牢六件事(隐患排查、隐患整改、严格执法、治本攻坚、事故调查、宣传培训)
(1)隐患排查:排查企业少、发现隐患少、走过场等问题。
(2)隐患整改:虚假整改、超期未改等问题。
(3)严格执法:执法不严格、不精准等问题。
(4)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实情况。
(5)事故调查: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6)宣传培训: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等问题。
3、“5”:建立五项工作制度
(1)通报调度制度:
排查通报制度:县安委办按旬通报。
调度制度:建立个人安全生产履职档案。
(2)会议制度:
常务会议制度:每半年至少1次。
安委会议制度:每月至少1次。
专题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
(3)跟踪问效制度:监督检查问题,跟踪督办整改。
(4)问题曝光制度:拍摄制作视频曝光典型问题。
(5)通报约谈制度:通报、约谈不作为单位,追责问责。
4、“2”:设立两个专项办(调度办、监督办)
(1)调度办:统筹和调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组长:李志斌(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赵建新(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张国栋、张跃武、赵赫男
(2)监督办:监督履职尽责情况,对接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
组长:李志斌(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左晓文(县监委委员)、林佳丽(县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中心主任)
成员:张国栋、张跃武、刘晓霞、苏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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