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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兴和县以易地建设费为切入口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调查整顿方案》
来源:兴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2-12 11:47 作者:兴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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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4日兴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兴和县以易地建设费为切入口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调查整顿方案》(兴政办发〔2019〕52号)以下简称《方案》,县政府门户网站就《方案》相关内容进行政策解读。

一、《方案》出台背景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防空办公室印发的《以易地建设费为切入口开展全市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调查整顿方案》内纪办发〔2019〕20号和乌纪办发〔2019〕39号文件印发,结合我县人防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方案》重点整顿

(一)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问题

1.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方面:是否存在利用工程招投标项目搞权力寻租等问题;建设单位提供的申请文件资料是否齐全;人防部门提出建设意见和设计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是否符合当地建设规划;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要求等;

2.防空地下室建设标准执行方面:防空地下室审批、建设、验收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是否存在擅自批准少建或免建防空地下室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批先建、多批少建甚至不建等情况;是否存在少报面积、虚报层数、虚报基础埋深的情况。

3.防空地下室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管理是否到位,手续、记录是否齐全。

(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缴问题

1.易地建设费缴纳审批方面:易地建设费缴纳是否符合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建设单位是否提交缴纳易地建设费的申请,是否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符合四种情形之一的证明材料;是否存在地方领导违规审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问题;人防部门审批程序是否严谨规范,是否形成规范齐全的相关批准文件;易地建设费是否执行规定明确的收费标准,缴纳额计算是否准确无误等。

2.易地建设费收缴方面:有无擅自违规减免易地建设费问题;是否存在少缴、漏缴、缓缴、长期拖欠甚至不缴等情况;是否存在催缴不及时、追缴不力等问题;是否存在人防工程“以征代建”的问题。

3.易地建设费管理方面:是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是否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是否足额返还并用于人防建设;抵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情况。

4.易地建设费使用方面: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是否存在统筹调剂、平衡本级预算、挪作他用等问题;是否存在单位和个人挤占、截留和挪用等情况。

(三)违规出台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政策问题

1.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自行出台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优惠政策;是否违法违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协议等问题。

2.是否对各个时期违法违规自行出台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政策文件、会议纪要等进行清理废止。

(四)人防部门内部监督机制难以建立,内控制度建设严重滞后、监督管理缺失等问题

重点调查整顿县人防主管部门存在未按编制配备人防工作人员,权力集中的问题;是否存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不健全,人防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在人防工程面积核算和易地建设费征缴等重要环节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是否存在利用工程设计、图纸审查、设备采购等业务工作谋利等问题;是否存在内部资产、财务管理混乱,监督管理缺失等问题。

(五)集中整顿巡视巡察中指出的问题

重点调查整顿县人防主管部门在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中打折扣、走过场的问题;是否存在对查找出的问题线索隐瞒不报或漏报、整改措施不具体、整改落实不彻底、建章立制不到位、整治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三、《方案》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10月底前)

1.组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本实施方案要求,及时成立专项治理调查整顿工作领导机构。

2.科学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对照内纪办发〔2019〕20号文件明确的五大类11项重点整顿内容,结合我县实际,科学制定专项治理调查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责任领导、整改时限和具体承办责任人,分解任务,建立台账,压实责任。

3.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我县及时召开了专项治理调查整顿工作推进会,对专项治理调查整顿工作进行总体安排,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任务、方式方法和工作机制。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11月底前)

主要聚焦“五大类11项重点整顿内容”,区分轻重缓急,按照先易后难、立行立改、逐个突破、务求实效的原则,不折不扣地完成自查自纠任务。对自查出的十八大之前、十八大之后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存在的问题,要分别形成自查问题线索台账,逐一作出说明,坚决予以纠正。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采取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梳理查找“整顿重点”所列的突出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要分别建立十八大之前、党的十八大以来防空地下室建设台账和易地建设费审批、收缴、减免台账,对违规减免和缓缴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限期进行清缴追缴,足额上缴财政。同时,针对存在的违规出台易地建设费减免政策问题,坚持“谁出台、谁废止”的原则,进行集中清理、按期废止。

(三)专项检查(12月底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要紧密结合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安排部署,将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调查整顿情况作为主题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的重要内容,及时开展专项检查。重点监察调查专项治理调查整顿开展情况、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情况等,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形成调查整顿专项检查情况报告报市纪委、监委和市住建局。

(四)整改落实(2020年1月底)

1.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进一步深入查摆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倾向性问题,全面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找准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形成清单,建立台账。

2.全面整改落实到位。自查发现和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巡视巡察指出的问题、审计发现的问题、上级部门点出的问题全部纳入整改落实范围,要立行立改、限期完成;对违规减免易地建设费的完成追缴;对违规出台减免政策文件的,必须尽快废止、一次清理到位。

3.推动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调查整顿成果。

4.组织开展“回头看”。继续深化专项治理调查整顿工作,确保专项治理调查整顿工作指出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建立健全惩治预防腐败体系,推进人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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