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兴和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兴和县“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准确理解,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和乌兰察布市有关节能减排要求,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有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强化工作落实五部分内容。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确保完成兴和县“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8%,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达到自治区下达的目标要求。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明显提升,重点行业能效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由传统低端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由粗放高碳型向绿色低碳型转变、由分散低效型向集约高效型转变取得显著成效。
(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包括九项重点工程,分别是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农牧业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
(四)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提出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健全法规和标准体系、完善经济政策机制、健全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加大节能减排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九个方面内容
(五)强化工作落实。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开展全民行动三个方面做出保障,推动《实施方案》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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