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兴和县残疾人事业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推动全县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近期,兴和县人民政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乌兰察布市“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县域实际,制定了《兴和县“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规划》从编制背景、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保障措施四个方面谋划了未来五年兴和县残疾人事业发展方向、任务、目标和要求。内容上涵盖残疾人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康复服务、教育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内容全面,目标明确。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委、县政府具体要求制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从预期性和约束性两个属性确定发展主要指标,特别是在残疾人“两项补贴”覆盖率和符合条件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方面确定了 100%的约束比例,让残疾人“保基本、兜底线”的基本原则有保证。
《规划》进一步强调了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重要性,对已制定的惠残政策按部门进行分工,明确责任主体,推动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形成合力,吸引多领域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扶残助残中,全面保障《规划》落地生效。
《兴和县“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是全县未来五年残疾人事业工作的主要依据,内容丰富、涉及面广,依据全县残疾人基本状况设定的指标,科学可行,对当前残疾人事业工作短板认识充分,对今后开展残疾人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必将为“十四五”期间推动全县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更多惠及全县残疾人,增进全县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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