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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兴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1-21 15:00 作者:兴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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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兴政发〔2022〕5号)经县政府同意于2022年1月28日印发,现对其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教育事业“十四五”规划目标,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努力创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现状分析

(一)整体概况。兴和县面积351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6.8万,辖9个乡镇,161个村(社区)委会。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8所,其中初级中学3所(含民办学校1所)。小学15所。在校学生:初中3393人,小学8945人;专任教师:初中275人,小学546人。

(二)指标现状。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专任教师数小学6.10人、初中7.46人。2.目前全县共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130人,能满足全县12338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需求。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 1.09人。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生均达到6.02平方米,初中生均达到5.59平方米。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生均分别达到9.89平方米、11.70平方米。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1301元、1773元。7.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分别达到3.15间、3.65间。

三、创建目标

(一)总体目标。根据全县义务教育发展现状,拟于2035年提出创建申请,并接受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自治区级复核和国家认定。

(二)目标任务。对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逐条落实资源配置7项指标,落实政府保障程度15项指标,落实教育质量9项指标。

四、落实措施

(一)强化保障,让每所学校创优工作走在阳光路上

1.加强组织领导。2.形成部门联动。3.强化督导考核。4.落实包保责任。

(二)加大投入,让每所学校办学条件均达到国家标准

1.落实经费保障。2.实施新建改扩建工程。3.完善各类教学仪器设备。4.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三)优化队伍,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

1.完善教师队伍保障长效机制。2.建立校长教师交流常态机制。3.加强教师培养工作。4.落实绩效工资政策。

(四)缩小新旧城差距,让旧城区的孩子享受同样公平的教育

1.抓教育发展规划。2.抓学校布局调整。3.抓薄弱学校改造。4.抓弱势群体教育。

(五)总体要求,让每所学校文化内涵均得到长足发展

1.规范办学行为。2.加强素质教育。3.推进教育改革。4.打响文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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