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和县人民政府2025年第2次常务会议精神,2025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成果任务和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任务)共3716万元实施10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现将实施项目公告如下,具体项目详见清单,公告期10天(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2日)。如对分配结果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兴和县农牧和科技(乡村振兴)局
监督单位地址:兴和县新城一马路
监督电话:12317、0474-7588781
电子邮箱:xhxfpxmb@163.com
兴和县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巩固成果任务和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任务)实施项目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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