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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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 (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是否涉企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备注 |
交通服务收费 |
一、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 |
(一)拖车费 |
小型客车(九座及九座以下),拖运一次最高收费600元;大中型客车(九座以上),拖运一次最高收费1000元。货车:按被拖车辆的车货总重及行驶公里收费,每吨公里最高收费3元,拖运一次收费总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拖车空驶不另收费。 |
内发改费字 〔2008〕2310号 |
价格主管、交通运输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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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吊车费 |
吊车吊运费按小时(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收费,每小时最高800元,往返作业时间不另计费。 |
价格主管、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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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
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 |
旅客站务费:一级站4元/人次,二级站3元/人次,三级站和三级以下站2元/人次;客运代理费:按客运运费一级站10%,二级站8%,三级站和三级以下站6%。具体收费标准见文件。 |
内发改价费字 〔2021〕1170号、 乌发改费字 〔2014〕484号 |
授权的盟(市)、旗县人民政府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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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收费 |
三、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 |
兴和县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2800元/户。 |
乌发改价字〔2020〕730号 |
授权的盟(市)人民政府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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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乌兰察布市工商费字〔2006〕247号 |
授权的盟(市)、旗县人民政府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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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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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
主终端每月26元,副终端每月6元;主终端收取初装费300元,每增加一个副终端加收50元。用户更换或补办智能卡收取工本费35元。 |
内发改费字〔2013〕822号 |
价格主管部门 |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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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
六、公证服务收费 |
(一)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文件。 |
内发改费字〔2021〕1191号 |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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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文件。 |
是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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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及物业服务费 |
公有住房、廉租住房及保障性住房物业费:0.5元/平方米·月,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
乌发改费字〔2015〕212号 |
授权的盟(市)、旗县人民政府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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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上述政府定价经营服务行收费项目和标准,更新时间截止到2024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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