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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店子镇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来源:店子镇 发布时间:2026-06-23 15:57 作者:店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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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店子镇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条款内容

依据效力位阶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责任处室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三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1

机构职能

机构概况


店子镇基本概况、地址、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店子镇人民政府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常规公开


党政综合办公室

2

机构职能

领导设置


领导班子成员基本情况、工作分工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店子镇人民政府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常规公开


党政综合办公室

3

机构设置


机构信息、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店子镇人民政府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常规公开


党政综合办公室

4

工作动态

工作情况


政府各部门工作情况(时间、地点、人物、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店子镇人民政府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常规公开
新媒体公开


各内设股室

5

政策法规

规范性文件公开


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和旗法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店子镇人民政府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常规公开


党政综合办公室

6

权力清单公示

权力清单


政府梳理的权力清单事项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店子镇人民政府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常规公开


党政综合办公室

7

政府信息公开

文件公开


政府惠及民生的相关文件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店子镇人民政府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各内设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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