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透明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经各级审核、村级公示,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4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项目拟补助对象名单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9日)。公告期间,如反映公告内容存在问题,请在公告期内向兴和县乡村振兴局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12317、0474-7212177
电子邮箱:xhshfp@126.com 监督单位:兴和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单位地址:兴和县新城阜顺街
兴和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4月18日
兴和县2024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项目拟补助对象公告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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