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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实施项目通知的公告
来源: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4-01-31 15:35 作者: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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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兴和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1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关于对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建议和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中央提前批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4933万元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具体项目详见清单。

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10天(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10日)。如对分配结果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兴和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单位地址:兴和县新城二马路

监督电话:12317、0474-7588781

电子邮箱:xhxfpxmb@163.com

兴和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拟实施项目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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