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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主坟墓认领的公告
来源:兴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6-03 14:51 作者:兴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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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兴和县曹四夭钼矿采选工程建设项目顺利推进,规范项目范围内坟墓迁移管理,维护公共利益与生态环境安全,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征拆项目范围内无主坟墓认领及处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领范围

本次征拆范围内(后附征拆范围图)所有无明确权属人及未办理相关登记的无主坟墓。

二、认领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三、认领要求

凡征地范围内坟墓的相关权利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坟地权属相关证明等材料,前往征拆指挥部办理登记手续。

四、逾期处理

公告期满后,未办理登记或经核查无法确认权利人的坟墓,均视为无主坟,由兴和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统一迁移安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权利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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