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0日至4月30日,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对兴和县纪委监委开展了提级巡视。2025年7月2日,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向兴和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兴和县纪委监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7月2日,巡视反馈后,县纪委监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和工作的要求,成立了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制定了《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提级巡视兴和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配合部门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并多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调度会议,听取各部室整改工作进展汇报,对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严格执行政治学习制度
一是县纪委常委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传达相关内容;二是制定《兴和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与专题研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学习,并将研讨交流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固定议程,保障研讨交流常态化。
(二)推进政治机关建设
一是在民主生活会前制定方案,班子成员相互进行谈心谈话,组织会前集体学习,征求意见建议,委机关主要领导亲自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严格按照规定说明个人有关事项,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提出批评意见,针对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红脸出汗的效果,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完成机关党委换届工作,设立机关纪委和纪检委员,对各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在履行职责、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
(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纪委常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研判分析,并专题听取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政治监督台账,督促主体部门开展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专项督查工作、涉“固定表述错误”专项清理工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落实情况监督工作。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以实地督查、列席“三重一大”会议等方式对部门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政治监督,为巩固全县意识形态领域良好态势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二是制定印发《兴和县纪检监察工作重大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实施办法》,完善监测、预警、应对有机结合的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机制,明确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确保对纪检监察工作不造成负面影响。将意识形态培训纳入县纪委机关年度培训计划,按计划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意识形态领域政治意识、底线意识、阵地意识。
(四)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形成合力
一是各乡镇纪委开展实地督查,对幸福院建筑破损、居住环境差和未进行“煤改电”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完成整改任务。各乡镇纪委进行举一反三,督促主体部门对全县幸福院进行摸底排查,深入发现问题,制定个性化维修方案,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维修进度跟进监督,督促按期分批推进修缮工作。二是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把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作为重点监督内容,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督促各村委会、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上传“三资”相关信息。同时,运用“兴和县民生补贴公开公示平台”预警功能,对未及时公开相关工作内容的跟进监督、疑点数据实地核查,进一步强化监督。
(五)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监督检查作用充分发挥
一是向监督贯通协调成员单位下发工作提示函,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重点制定监督计划、工作制度和专项工作方案,提前谋划监督内容,充分发挥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监督检查作用。二是加强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对接,对各成员单位报送问题情况及时通报,对信息报送少的个别成员单位及时提醒,督促各成员单位聚焦人大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各类专项工作,加强问题移送和信息报送,形成监督合力。
(六)以案促改工作进一步取得成效
一是向案发部门下发工作提示,督促就案发单位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警示教育会,开展廉政谈话,班子成员撰写心得体会,完善相关制度,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同时,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入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加强对我委下发的以案促改工作建议的跟踪监督,由审理室牵头对以案促改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开展的以案促改工作相关材料进行“回头看”,确保工作开展到位。
(七)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制定《兴和县纪委监委2025年警示教育工作计划》,针对党员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分批次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召开全县“一把手”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分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带来的恶劣影响,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根据工作计划,深入全县各乡镇和重点部门开展警示教育,给党员干部敲响警钟,切实筑牢廉洁防线。
(八)加大监督执纪力度
一是结合集中整治工作,加强对医保、养老、“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等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制定印发《拓宽线索案源措施任务分工》,进一步拓宽案源,加强定期调度,进一步加强案件分析研判,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二是对全县党员干部的廉政档案进行及时更新,对新增、调整、奖励、处分的干部廉政档案进行补充和完善。三是县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围绕群腐集中整治、群众身边16件实事、“一镇街一实事”、巡察整改等重点工作,对日常监督执纪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推动监督执纪工作提质增效。
(九)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作用
一是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把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监督的重点,采取列席会议、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各县直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各派驻纪检组督促各单位进行廉政风险等级评定,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台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相关措施,制定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机制,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三是单独设立派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选配具有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和熟悉卫健行业特点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卫健委纪检组,加强监督力量。
(十)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
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兴和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开展特约监察员工作。定期组织召开特约监察员座谈会,通报纪检监察重点工作情况,向特约监察员征集意见建议,按期办理。
(十一)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作用
一是兴和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和联系室加强对乡镇纪委的指导力度,各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全县9个乡镇纪委、12个纪检组全部突破“零立案”。二是严格执行《兴和县纪委监委片区协作机制(试行)》,制定印发《关于调整兴和县纪委监委片区协作领导分工的通知》,根据分管范围对各片区责任领导进行优化调整。定期召开片区协作推进会,就监督检查、信访件办理、线索处置等工作通报有关情况并安排部署协作区下一步重点工作,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
(十二)深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一是兴和县纪委监委将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任务落实情况列入政治监督台账管理,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推动问题整改;督促各级党委强化廉政文化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在全县范围内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巡回宣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切实筑牢思想防线;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强化政治监督,持续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二是依托片区协作“室组地”联动机制,通过监督检查“挖”线索、信访举报“筛”线索、部门协作“拓”线索、走访民情“引”线索等多渠道拓展案源,聚焦乡村振兴领域责任落实、项目资金监管等方面着力发现深层次问题,对问题线索严查快处。三是将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列入政治监督台账,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全县各乡镇、各单位把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写入“三定”方案,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要点。
(十三)强化对“一把手”监督
一是县纪委监委开展与“一把手”谈心谈话,并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督促、提醒“一把手”严格遵照《兴和县“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履职;加强对“一把手”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监督,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党委(党组)会议等方式,对党委(党组)“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进行谈心谈话。二是加大对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本级开展的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办重点问题整改,强化对下级党委(党组)和“一把手”责任落实的监督。三是在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中,加大对涉及“一把手”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做到紧盯不放、严查快办。
(十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制定印发《兴和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廉政谈话的通知》,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室全体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加强内部监督,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对领导班子分管范围进行调整,进一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监督责任,抓好分管部室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将1名超过10年未交流副书记交流出纪检监察系统。
(十五)整改工作“慢粗虚”问题
一是对存在涉案款物的案件逐件清查,存在涉案款物的案件要求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明确责任人。二是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相关内容,严格落实相关制度。三是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案件质量提升培训会。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案件办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办案人员业务能力;将自治区负面清单、全区案件质量问题清单、上级纪委案件评查反馈问题印发各办案部门和审理部门,并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部门对照清单逐项梳理、推进整改,有效杜绝清单反馈内容在以后的案件中重复出现。
(十六)杜绝办案安全隐患
一是按照谈话室标准要求,对全县9个乡镇纪委和机关的谈话室进行升级改造,对9个乡镇纪委和机关的标准式谈话室开展修缮改造。二是由案件管理室牵头负责加强“走读式”谈话安全责任落实,加强全程管控,加强标准化谈话室的管理使用,进一步提升“走读式”谈话进入标准谈话室比例。三是严格落实安全首课制度和“一单一卡”制度,下发办案安全手册、“走读式”谈话易错图解,组织全体人员对《办案安全工作十条举措》《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等相关办案安全的文件进行学习,切实提高安全工作意识。
(十七)落实自身整改任务不够有力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开展以案代训,组织各派驻纪检组参与专案办理,切实提高各派驻纪检组人员的办案能力素质。二是督促各派驻纪检组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结合群腐集中整治,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三是进一步完善“片区协作”、“室组地”办案模式,印发《关于调整兴和县纪委监委片区协作领导分工的通知》,根据分管范围对各片区责任领导进行调整,进一步加强监督合力,提高纪检组办案能力。
(十八)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职责不到位
一是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巡察机构及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巡察整改督查评估工作,充分了解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推动问题整改。二是加强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日常监督,各纪检监察室对问题整改措施的推进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并定期汇总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情况。三是定期更新汇总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集中整改期结束后未整改到位或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台账,对于未整改完成的问题督促写明问题进展情况及预计完成时间,及时进行调度,确保取得实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兴和县纪委监委机关将对照反馈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加快推进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二是加大整改力度。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三是注重成果运用。把巡视整改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发展、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4-7212939;通信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北环中共兴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大楼;电子邮箱:1007250320@qq.com。
兴和县纪委监委机关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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