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兴和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致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一封信
来源:活力兴和 发布时间:2026-02-02 09:42 作者:活力兴和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全县出租汽车驾驶员朋友们:

为切实保障市民及游客出行平安、便捷、温馨,维护我县出租汽车行业良好形象,规范运营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春节、春运期间出租汽车运营管理,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告知如下:

一、坚守安全底线,保障出行安全

当前冬季降雪频繁,路面湿滑结冰,运营安全风险较高;加之春节期间人流、车流密集,各位驾驶员务必将安全行车放在首位。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保持平和驾驶心态,稳驾慢行、文明礼让,杜绝超速、闯红灯、疲劳驾驶等危险行为;定期检查车辆制动、灯光、轮胎等关键部件,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为乘客提供安全可靠的出行保障。

二、提升服务品质,塑造行业形象

春节、春运期间是展示我县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全体出租汽车驾驶员应自觉提升文明服务水平:

1.规范使用计程计价设备,严格按照计价标准收费,杜绝不启用计价器、违规议价、中途加价等侵害乘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2.主动使用文明服务用语,热情回应乘客合理诉求,不得无故拒载、中途甩客或故意绕道行驶。

3.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擅自拼客、揽客;保持车辆内外整洁卫生,为乘客营造舒适的乘车环境。

4.规范使用顶灯、空车标志等营运设施,不得出现载客时显示空车状态、故意遮蔽车内摄像头等违规情形。

三、严明执法纪律,严查违规行为

兴和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将加大执法巡查力度,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运营行为。对节日期间出现的拒载、违规议价、中途加价、擅自拼客、不使用计价器、故意绕路等违规行为,坚持“有投诉必追究、核实后必处罚”的原则,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从重处罚,绝不姑息迁就。

四、同心携手努力,共促行业文明

出租汽车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位驾驶员是城市文明的传递者。感谢大家长期以来为市民出行付出的辛勤努力,希望全体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运营规范,以优质服务展现兴和出租汽车行业的良好风貌,与我们携手共建安全、文明、有序的节日出行环境。

祝各位驾驶员朋友春节愉快、运营顺遂、平安安康!


兴和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6年1月31日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