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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 公 告
来源:兴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7-02 10:36 作者:兴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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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

公 告


兴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1日表决通过:

去:

谢 贵同志兴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命:

王彦龙同志为兴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刘 峰同志为兴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龚星星同志为兴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闫 露同志为兴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月明珠同志为兴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闫 欢同志为兴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现予公告


兴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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