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1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遵循依法、科学、民主、公开、高效的原则,切实保障社会公众依法参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利,现将《2025年度兴和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