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兴和县泰阳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生物质固态燃料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收集和征求公众关于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建设位于乌兰察布市兴和县鄂尔栋镇二十七号村南、项目规划建筑面积461600m2,其中生产车间200000m2,钢结构成品库房为80000m2、原料储存堆场150000m2、办公楼及生活用房31600m2,建设生产线10条及其他附属设施。建成后年产生物质固态燃料200万吨。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2、项目建设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
3、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公众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项目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进行电话进行反馈。
三、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兴和县泰阳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贵
联系电话:15849445456
单位地址: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兴达社区二楼
评估单位:内蒙古众士齐研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史越
联系电话:15548825959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电影制片厂1号楼1单元4楼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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