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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店子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店子镇 发布时间:2025-01-17 09:50 作者:店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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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4年店子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兴和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店子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兴和县店子镇店子村,电话:0474-755000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店子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坚持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店子镇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和第21条,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对政府职责职能、政务动态等及时通过兴和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店子镇未收到相关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店子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公开政府信息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严格实行先批准后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兴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店子镇人民政府公众号等平台公布各类信息和动态。深化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不断拓宽公开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兴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党政综合办公室为具体牵头部门,负责落实具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不断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及培训增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深入

部分应公开的信息存在缺失,如一些涉及民生的政策解读不够详细,群众难以理解政策核心要义与具体操作流程。在工程项目建设方面,只公开了项目招标结果,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节点信息、资金使用明细等未能及时、全面公开。

2.信息公开方式有待优化

目前主要依赖政府公告栏和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公告栏位置不够显眼,且更新不及时,部分群众难以获取最新信息。政府网站界面设计不够友好,信息搜索功能不完善,群众查找特定信息耗时费力,导致信息公开的受众覆盖面有限。

3.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不足

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多为兼职,缺乏专业培训,对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业务流程掌握不够熟练。在信息收集、整理、发布过程中,容易出现信息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准确等问题,影响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改进情况

1.完善信息公开内容

建立信息公开内容审核机制,明确各部门信息公开的职责与范围。要求各部门在提交信息时,必须同时提供详细的政策解读材料,对于工程项目建设,从项目立项到竣工决算,全过程信息进行梳理并及时公开,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深度。

2.优化信息公开方式

除保留传统公告栏和网站公开外,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通乡镇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及时推送重要信息,并设置互动板块,方便群众留言咨询。对政府网站进行升级改造,优化界面设计,增强搜索功能,设置信息分类导航,提高信息获取的便捷性。

3.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定期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邀请专家讲解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以及信息撰写、发布技巧等内容。通过培训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专业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度,店子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没有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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