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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民族团结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民族团结乡 发布时间:2025-01-09 10:08 作者:民族团结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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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4民族团结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兴和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民族团结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民族团结黄土村,电话:0474-753400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民族团结乡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意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工作透明度,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民族团结乡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和第21条,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对政府职责职能、政务动态等及时通过兴和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民族团结乡未收到相关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条例》和兴和县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不断健全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发布信息,对本单位涉及民生领域、公共领域服务内容做到常态化更新,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在保障群众知情权的同时严防泄密情况的发生。

(四)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民族团结乡政府公开信息主要依托上级政府网站(兴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我乡严格把关政府网站公开内容和信息发布审核,做到及时更新,严格审核,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民族团结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完善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以及广大群众的监督,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主动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二)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落实”的工作体系,及时梳理、收集信息发布,确保及时更新。二是拓展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整合信息公开资源,拓展主动公开内容范畴,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提高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传播效率。三是加强培训学习,强化队伍建设,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定期组织人员参加相关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度,民族团结乡人民政府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民族团结乡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指定专人从事信息维护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的组织领导机制。

二是规范公开程序。严格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严守发布审核和保密机制流程规范,严把公开内容,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是拓宽公开渠道。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公开政务信息,线上通过政府网站、公众号、12345网站等渠道公开政务信息,线下通过党群服务中心公告栏、村公告栏等途径公开政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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