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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民族团结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民族团结乡 发布时间:2024-01-31 10:37 作者:民族团结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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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要求,为切实推进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我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兴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民族团结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民族团结黄土村,电话:0474-753400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严格遵循公正、公开、合法、便民的原则,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民族团结乡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和第21条,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对政府职责职能、政务动态等及时通过兴和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民族团结乡未收到相关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不断健全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规范公开内容,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同时严格执行涉密工作有关规定,对涉密文件、信息坚决做到不上网、不复印、不拍照,明确传阅范围,确保政府信息安全。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四)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民族团结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上级政府门户网站(兴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上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全乡始终坚持“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于监督”的原则,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在政府大楼外面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广泛征求群众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升政务服务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专业队伍培养建设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需要创新等问题。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队伍培养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增强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是拓展公开内容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整合信息公开资源,拓展主动公开内容范畴,以更为便捷、更为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内容展现,坚持创新工作方法,创优服务亮点,确保政务公开、透明、准确,为群众、企业办事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

三是健全完善工作制度,突出做好主动公开,及时督促各部门做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抓好平台建设,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全乡经济社会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度,民族团结乡人民政府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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