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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张皋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张皋镇 发布时间:2024-01-30 18:18 作者:张皋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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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张皋镇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布我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兴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皋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张皋镇张皋村,电话:0474-750200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公布我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镇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并结合镇工作实际,对政府职责职能、政务动态等内容,全部通过兴和县政府门户网及时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镇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数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核,确保没有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镇坚持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等制度,着力加强信息发布工作,积极强化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时效性。充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全面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镇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并积极配合做好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查阅和利用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纠正

结果

审结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结我镇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工作的专业性、系统性、针对性有待提高,仍存在政策“应解读、尽解读”能力不强、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等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存在“抓一阵、停一阵”的现象,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大,进展不快,未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进行公开。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渠道狭窄,仍有部分群众不清楚获取政务信息的渠道与途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政务公开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新措施、新办法、新途径,以社会关注度高、涉企涉民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实现信息推送精准直达的公开,确保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2年度,张皋镇人民政府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2年,我镇结合工作重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举措,努力提高各部门对信息公开认识,加大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突出抓好各项权力和权限运行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公开,加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的公开,加强对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指导、协调工作,全面推进了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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