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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城关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城关镇 发布时间:2024-01-30 18:16 作者:城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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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城关镇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布我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兴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城关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电话:0474-720216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城关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两园两区”建设,奋力办好两件大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以公开透明、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工作动态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民生保障、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积极公开政务信息,确保社会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城关镇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信息管理,做好监督审核,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同时,对政务公开材料严格保密审查,严格做到“上网文件不涉密、涉密文件不上网”,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和管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政府公开信息依托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做到及时更新,严格审核,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内容,提高信息质量。同时线下按照《条例》有关要求,在镇便民服务大厅成立了政务公开专区,设置政务公开查阅点,公开政务公开办事指南、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办结时限内容,便于群众办事。全力提升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

规范信息审核工作,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做好政务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安全。严格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形式比较单一,数量方面有待提高;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针对存在不足,城关镇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积极学习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提高工作积极性,扎实打好业务基础;二是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培训,增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和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城关镇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城关镇认真贯彻落实《兴和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印发兴和县2023年下半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兴政办发〔2023〕29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进全镇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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