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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6-01-20 17:00 作者: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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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5年兴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兴和县工业园区兴旺角大楼五楼,电话:0474-721267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注关切,牢牢把握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程序、丰富公开方式、强化公开规章的工作总基调。围绕“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群众和工业和商贸领域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主动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度,主动公布了我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加强我局政府信息,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规定,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流程,明确公开内容、流程、平台、时限,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政府信息管理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监督和评议。局办公室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主任具体指导做好信息公开,办公室一名同志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同时,我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确保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机制。对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做了具体的规定,并由办公室统筹处理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我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应公开的信息实行主动公开,对触及国家、政府和单位机密及其他不宜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坚决做好涉密保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的传播效果不佳,部分重要信息未能有效触达目标受众,导致政策知晓度低。

2、信息公开缺乏与公众的深度互动,公众参与度不高,难以充分收集公众的多样化需求。

3、信息公开流程衔接存在一些漏洞,导致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稳定性受到影响。

(二)改进情况

1、优化信息传播渠道,分析不同受众群体的信息接收习惯,利用多种新媒体平台和传统渠道相结合的方式,精准推送信息,提高信息的覆盖面和到达率。

2、搭建互动交流平台,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信息公开过程,及时收集并整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3、梳理并完善信息公开流程,明确各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加强部门间的协作与沟通,建立信息公开应急预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稳定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度,兴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没有需要报告的事项。

 

兴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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