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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5-01-09 10:56 作者:兴和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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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4年兴和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兴和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和县林业和草原局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兴和大道林业和草原局,电话:0474-721235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单位要闻动态等信息,多种形式、依法全面、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积极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制定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机制,为公众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兴和县林业和草原局秉持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的态度,不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进步。主要表现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兴和县林业和草原局明确了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专职管理。力求做到政府信息管理完善化和严格化,保证日常管理信息平台的正常运转。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严格执行一事一审,三审三校,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保密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339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主要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升,部分重要政策解读未能第一时间同步推出,滞后于政策发布。此外,部分公开内容存在深度不足的问题,一些数据公开停留在表面,未深入剖析数据背后意义,公众获取有效信息受限。

(二)改进措施

加强信息收集,通过“早发现、早公布”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并且注重对公开内容的精细化加工,挖掘数据价值,尝试以图表、案例等形式丰富数据呈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度,兴和县林业和草原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4 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以公开透明、高效便民为目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全年对照政务公开目录,及时在部门动态、政策解读等多个栏目发布信息,优化了信息发布内容。下一步将建立严格的信息采集制度,确保信息来源广泛、准确,从内容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等方面层层把关。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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