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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政务服务局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政务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4-01-24 11:11 作者: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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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兴和县政务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xingh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兴和县政务服务局联系(电话:0474-721234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兴和县政务服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要求,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公开信息“量质提升”。

(一)主动公开

兴和县政务服务局以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兴和县分厅作为基础,按照相关要求主动公开发布相关政务信息。网站下设个人服务、企业服务、便民查询、互动中心、特色应用等多个栏目,积极将各项业务办理情况、机关发生的重大活动、动态消息等公开,使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再上新台阶,同时对相关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全年编报各类信息100余篇,部分信息被推送至自治区相关网站。兴和县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信息2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兴和县政务服务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在2023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兴和县政务服务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本年度市政务服务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人员分工,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障了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兴和县政务服务局持续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监管,按照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和管理工作的要求,通过兴和县政务服务网及时更新政策和公布政务服务工作动态。同时,利用政务新媒体公众号,抖音等平台讲解便民利民政策,为人民群众答疑解惑。

(五)监督保障

兴和县政务服务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之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程序监督,将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和保密审查程序相结合,严格落实责任。所有稿件均按照科室审核—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审签—主要领导签发程序,严格做好信息公开审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政策解读能力有待加强,工作队伍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

具体改进情况为:为更好地适应当前越来越严格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兴和县政务服务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工作;合理调配人手,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依托各级网上办事平台和办事大厅,构建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度,兴和县政务服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28号)乌兰察布市批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同时结合我2023年政务服务工作重点,总结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制定了《兴和县政务服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推进我政务服务领域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3.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4.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宣传栏、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体,强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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