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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农牧和科技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4-01-24 11:29 作者:农牧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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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兴和县农牧和科技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坚持“为养而种、种养结合、舍饲精养、以质取胜”发展思路,继续在“扩量、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全面推进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全力实施“麦菜薯、牛羊乳”六大行动和种业振兴、提升乡村产业化水平,着力抓好品牌建设,扎实推动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优质高效转型等重点工作落实见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对主动公开范围内的各类政府信息、部门动态、惠农助农项目及享受惠农补贴人员名单等内容积极进行了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共计7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依托县政府网站平台,对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都做到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形式等方面有很大提高同时及时展示我局现阶段工作内容及工作进展较好地满足了群众对相关信息的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核,确保没有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四)信息平台建设情况。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机制。由二级单位负责人进行报送,办公室统筹处理信息公开工作,分管副局长审核,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保证了发布信息内容详实性和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兴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定,依法依规履行公开义务,规范文件制定、审核、公开程序。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通过不断优化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及培训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完善了上一年年度报告提出的问题。一是通过会议部署、参与培训等方式提高信息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促使工作人员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尽量压减办理时长。二是围绕农牧民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强化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和规范网上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三是改进上一年政务公开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问题,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还有差距,报送信息不够全面,信息来源不够广泛

(二)改进措施

一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多种形式进行公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范围与力度;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效率,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不断强化机关政治机关意识,将工作主线落实落地。努力提升信息质量的同时,尽量保障信息内容全面性、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度,兴和县农牧和科技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认真研究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上级文件,结合我局工作重点,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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