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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4-01-23 15:35 作者: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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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2兴和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兴和县林业和草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重要任务,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着力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公开在促落实、强监管方面的功能,全力推动兴和县林业和草原局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单位要闻动态等信息,多种形式、依法全面、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积极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制定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机制,为公众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兴和县林业和草原局秉持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的态度,不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进步。主要表现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兴和县林业和草原局明确了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专职管理。力求做到政府信息管理完善化和严格化,保证日常管理信息平台的正常运转。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严格执行一事一审,三审三校,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保密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兴和县林业和草原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需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扩大解读范围。

(二)改进措施

2024年,兴和县林业和草原局将按照自治区、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创新思路,以实际行动开拓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政务信息更新机制,加大政务信息更新力度,确保政务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类文件的解读或答疑,通过图文、列表等多种形式和多种渠道公开,便于公众了解,切实提升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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