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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审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01-23 15:54 作者: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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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兴和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一)主动公开。2023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条,公开途径为兴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审计局信息公开专栏。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予以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等制度。

(四)平台建设。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更新政务工作信息。

(五)监督保障。按照兴和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各项任务,严格落实信息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政务公开意识不足等方面的问题。

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改进,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及时发布审计信息、部门动态、便民服务等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予以全面、及时、准确回应,积极传递审计声音。加大政策解读以及审计工作报告的解读力度。积极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解读,使政策解读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度,审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审计局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持续推进审计系统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2023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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