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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民族事务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民族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1-23 16:06 作者: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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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兴和县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兴和县民族事务委员会联系(电话:0474-721311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委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政策规定,通过兴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规章类文件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其他需处理决定文件没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委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我委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政府信息管理规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部署,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数量和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我委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0多条,其中转发公开上级法规条例2条,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相关信息2条,简报信息30多条,扎实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兴和县民族事务委员会按照兴和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要求,认真落实各项任务,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发布动态信息,解读相关政策,回应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及时征集群众评议意见,落实首问责任制、绩效考核制、责任追究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有序、稳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其他尚未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纠正结果审结结果结果其他尚未总计结果结果其他尚未总计
维持纠正结果审结维持纠正结果审结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二是信息化专业人员少,信息公开力量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

2.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各股室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培训信息公开流程。提高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划派专人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度,兴和县民族事务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民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上级政务公开文件,在总结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同时,结合我县2023年民委工作重点,持续推进我县民委事务领域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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