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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1-23 16:53 作者: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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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兴和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兴和县司法局信息监控指挥中心联系(地址:兴和县新城区三马路司法局四楼,邮编:013650,联系电话:0474-7211727)。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契机,把政务公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标上级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进行综述,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紧密结合司法行政职能,扎实开展有关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兴和县司法局利用兴和县政府网站、“法治兴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16余条,更新网页版面6次,优化基础信息13完成“12345”热线工单1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兴和县司法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等信息发布规定,准确制定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侧重于完善公开内容、强化服务事项、注重互动交流等方面。对公开事项有变化的进行及时更新,确保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

将县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务公开的主阵地,完善微服务菜单,增加了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事项;并在微信公众号长期公开为群众办实事清单,同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及时回复公众号留言,把满足群众的需求作为工作的落脚点。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组织领导方面,兴和县司法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亲自抓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具体任务。在监督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对拟公开的信息,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有效做到全局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纠正 结果 审结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7 0 0 7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多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2023年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多数以政策文件通知、公告等文字形式公开,较少采用图文图表、动漫、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开形式,对群众了解、熟悉、参与相关法律服务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不足,对于实现全面提高群众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的目标仍需努力。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精准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2023年全依法治、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等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进一步提高,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内容、格式、程序、时效性等方面均需进一步规范、准确,避免出现内容不规范、格式不准确等问题。

(二)改进的措施

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通过图文图表、漫画、微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发布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热点信息,切实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提升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同感,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

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形式等逐级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做好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上网登记,真正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兴和县司法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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