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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2-01-04 16:00 作者: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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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兴和县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拓展形式,强化检查、抓好监督,平稳有序地推进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工作动态。

(一)主动公开。根据人事变化,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对外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没有收到或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我局实行目录半年一更新,一年一编制的原则,及时更新公开指南和目录。制定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规章制度。目前我局政务公开信息由各股室骨干起草,经各股室负责人审核后,再经局办公室主任进行再次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最后报局长审批。

(四)平台建设。对于我局微信公众号“兴和统计微讯”保证每周至少更新一次,对群众在公众号留言的及时回复,有诉求的及时受理。

(五)监督保障。将信息公开作为我局的重要工作之一,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主任负责,严格撰写、审核信息、数据,对审核不严,将根据情况进行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主动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强;二是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工作人员兼职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我局不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1年度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全部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

        2021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兴和县统计局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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