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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1-18 16:00 作者: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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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兴和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及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县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安兴和”及政府网站为平台,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向深入发展,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效益。

2020年,县局编印工作简报98期,在县级媒体刊稿680余篇,市级媒体刊稿52篇,点击量20.1万,自治区级媒体刊稿52篇,点击量8.5万,国家级媒体刊稿24篇,点击量90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3

60

30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信息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信息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县局信息公开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强,公开信息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存在欠缺,实效性还不够好,与满足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要求存有一定差距。2021年,我局将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一是组织好学习培训,提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公开信息质量,确保发挥作用。二是理顺政务公开体制机制,找准部门定位,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及时收集发布相关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实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四是加强信息解读回应与政民互动。持续推进公安工作动态定期更新,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切实提升政务服务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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