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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2-01-18 15:00 作者: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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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本单位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将年度信息公开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乌兰察布市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紧密结合教体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工作措施,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教育体育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了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落到实处,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局面。

2.健全规章制度,明确目标责任。为了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局建立健全和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等规章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在制度建设上,我们把握“三项原则”:一是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把方便所有的管理和服务对象作为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在公开内容和形式上要求醒目直观,准确易懂,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做到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真正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二是坚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把关键环节和热点问题作为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切入点;三是坚持有利于遏制腐败、民主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原则,有效维护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在工作中切实将“五项制度”落到实处即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监督考核制度),要求专职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认真遵循,切实落实,自觉用制度检验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照章办事,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准确录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等。严格执行信息申请公开办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违反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亦不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信息报送工作:2021年,局机关共改编、撰写教育体育信息139期,其中以正式信息文头向县委、县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发布106期,教育体育简讯10期;向县委、县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发布的学校开展活动的信息23期。

“我为群众办实事”:2021年,教体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共收集整理项目清单7项,现已全部完成。项目清单及完成情况已通过各学校、意见征集点公示公开,并由教体局汇总报县党史办备案。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积极配合县政府完成网站集约化整合,进一步发挥兴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规范政府公开信息发布格式,突出查阅的便捷性、信息的完整性、发布的实效性,力求使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精准、高效、无误。二是通过“兴和县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推送报道以及机关宣传栏张贴等不同公开形式,不断加强群众对教育各项政策的了解和熟悉程度。2021年,微信公众平台共发布117次,发布信息、文章169条。利用此类即时性、互动性强的新媒体拓宽公开渠道,以多种形式实现信息更新,确保政务动态全面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在抓好政务公开领导和组织工作的同时,下大力气抓好监督检查和落实工作,把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贯穿于政务公开的每个环节,让社会公众掌握最便捷的咨询和反映诉求的途径,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提升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宣传和引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不足之处。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积极整合信息公开资源,拓展主动公开内容范畴,以更为便捷、更为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内容展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认真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中的要求,将持续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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