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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1-17 12:00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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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2年兴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4-721287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兴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大报告和党章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新修订的《条例》,紧密围绕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任务、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聚焦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拓宽公开载体,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严控公开时限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更新了机构设置及职能、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等信息,在微信公众号共更新25条政务信息,在政务服务中心对涉及我局的审批事项、流程、服务指南等服务事项进行了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县政府网站有公开版面。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也未收到因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部署,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由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做到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按照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加强网站制度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设分类分级、集中统一、共享共用、动态更新的信息库,加快构建以网上发布为主、其他发布渠道为辅的信息发布新格局。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严格审查标准,消除安全隐患。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发布,确保没有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2022年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及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力度,突出人防、物防、技防在网站可用性、信息及时性、内容准确性、网站安全性等方面进行常态化监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纠正 结果 审结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维护不够完善。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切实以政府信息公开为依托,满足群众信息公开需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2年度,兴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制定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及工作机制,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程度,压实工作责任。

2、进一步拓宽公开载体。在以政府门户网站为公开载体的基础上,为更好地符合社会各界群众对信息获取方式要求,我局大力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使其更具影响力,加强公开工作的力度、广度、深度;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创新和完善监督的方式方法,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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