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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1-14 11:00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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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为“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遵循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县政府推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有力监督”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拓宽公开载体,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严控公开时限。

(一)主动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更新了机构设置及职能、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等信息在微信公众号共更新20条政务信息,在政务服务中心对涉及我局的审批事项、流程、服务指南等服务事项进行了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县政府网站有公开版面。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也未收到因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部署,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住建部门的保障和服务作用,利用多种载体、手段和方式,加强住建领域政策文件宣传,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数量和质量。

(四)平台建设

不断加强网站制度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关注与参与度,我局通过兴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局机关微信公众号、住建局一楼大厅政务公开专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政务信息,结合上级要求,坚持以监督促公开、以监督促落实,保证各项信息的及时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县委、县政府考核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考核绩效考评指标,确保信息内容和公开的程序合法合规,加强对二级单位政务公开指导和监督,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细化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完善考核体系,加大对政务公开的考核督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落实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考评机制,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有效。多措并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特别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公共利益大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1年度,兴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制定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及工作机制,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程度,压实工作责任。

2、进一步拓宽公开载体。在以政府门户网站为公开载体的基础上,为更好地符合社会各界群众对信息获取方式要求,我局大力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使其更具影响力,加强公开工作的力度、广度、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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