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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3-01-19 10:00 作者: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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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2兴和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不断拓宽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及时在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和更新政策法规、服务指南、业务动态等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内容,在局门户网站主动更新了机构设置及职能、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等信息,公开了办事服务、业务动态、统计数据、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开展了系列林草政策文件解读。三公经费情况、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使用等信息均按规定全面、及时、规范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政府网站有公开版面。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通过当面申请、网站提交、传真、信函的方式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2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及时答复申请人,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单位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林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孙江担任,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建立长效机制奠定了组织基础。重新修订了《兴和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务公开制度》《兴和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兴和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切实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平台建设

不断加强网站制度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林草生态保护建设、重点工程建设、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各类信息。累计受理网上信访、咨询1件,已全部办结。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林业和草原局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内容和公开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考核绩效考评指标,加强对二级单位政务公开指导和监督,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纠正 结果 审结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部分科站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视程度还不够,主动公开实效性、规范性还需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3年,我局将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压实局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时效性、规范性;二是围绕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三是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推动政策解读工作更好服务于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1年度,市林业和草原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根据《乌兰察布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重点,制定了《乌兰察布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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