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兴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01-25 18:00 作者:政府办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兴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兴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县党政大楼后楼二楼电话:0474-7216993)。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县政府办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截至目前,公布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10件,依托“兴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3255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3049条、概况类信息197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9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开设专栏10个;发布文件解读19篇;发布政府公报4期公开信息12条;上报市政府网站信息1376条、采用209条;受理群众咨询、诉求95件,办复87件,办结率达91.5%。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通过网络、信函、当面申请等方式,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县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全部依法依规完成答复,并做好回应咨询工作。2021年,政府办公室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发布,确保没有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4.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及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力度,突出人防、物防、技防。在网站可用性、信息及时性、内容准确性、网站安全性等方面进行常态化监测,优化网站页面、栏目,使查询信息更方便、公开信息更透明、公开范围更广泛。2021年,完成县政府门户网站IPv6技术改造。2021年,关停政务新媒体账号3个,保留41个,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及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5.监督保障情况。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创新考核评议方式,严格落实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县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5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够具体,公开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下一步要持续加强对《条例》的研究学习,确保弄懂学懂掌握新《条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力度不够,被动接受上级检查的多,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的少。下一步将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开展。

三是公开内容深度有待进一步扩展,思路创新不够。下一步将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根据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和对象等,聚焦民生热点,将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采取灵活公开方式,充分发挥网站、新媒体的便捷性进行公开,不断完善和规范网上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1年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在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的同时,认真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乌兰察布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工作重点,制定了《兴和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持续指导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