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帮扶
资金收益分配计划的公告公示
根据兴和县扶贫开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兴和县乡村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川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专项帮扶资金使用协议》和店子镇、大库联乡、鄂尔栋镇报来壮大村集体经济村委会的申请,经乡投公司董事会议议定,决定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帮扶资金收益7.3万元分配到店子镇卢家营村委会、大库联乡铁匠沟村委会、鄂尔栋镇鄂卜坪村委会。现将分配计划予以公告公示,公示期为3天(2026年5月25日至5月27日)。
监督单位:兴和县乡村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474-7202367
监督单位地址:兴和县财政局大楼二楼
兴和县乡村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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