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农科联发〔2024〕6号文件关于印发《兴和县村级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经乡村发展公司董事联席会议议定,现将光伏帮扶电站2024年4-6月发电量为2372.34万度电,收益为671.14万元已到我县乡发公司结转账户,其中运维费147.33万元,电站用电费5.33万元,税费6.94万元,计提折旧费105万元,防雷监测费5万元,电信专线服务费1万元,历年结余4.7万元,余额405.24万元,分配到2018年国家批复我县10个联村电站和5个村级电站所关联的87个脱贫村。现将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8月22日至8月31日)。
监督单位:兴和县乡村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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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乡村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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