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请刘春喜风险补偿金的请示》(农银兴发﹝2024﹞74号)文件的要求,兴和县农牧和科技局与这户所在地的乡政府、村委会共同入户调查核实后,由金融部门、乡政府、农牧和科技局分管领导综合研判,初步认为这户符合启用风险补偿金条件,同意启用风险补偿金。刘春喜,男,1968年12月出生,民族团结乡东七号村委会七号村脱贫户,于2019年8月7日在农业银行兴和县支行贷款3万元,无力偿还。需启用风险补偿金的总额为29956.86元。公示期为10天(2024年12月16日-25日),周六、周日正常受理,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010-12317
受理电话:0474-7202367
兴和县农牧和科技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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