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关于兴和县2024年培育壮大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来源: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4-11-29 09:50 作者:农牧和科技局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根据《乌兰察布市农牧局关于印发2024年培育壮大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项目实施方案》(乌农牧合发〔2024〕339号)和《兴和县2024年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评选和奖励补助方案》(兴农科发〔2024〕86号)文件要求,通过对自主申报兴和县2024年培育壮大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项目的主体进行资格审查、实地考察、综合评审,现将培育壮大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项目实施主体公示如下:

一、农牧民合作社2个:

1、兴和县雄丰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2、兴和县贺氏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家庭农牧场2个:

1、俊阔家庭农牧场

2、兴和县冀国东家庭农牧场

公示期: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馈至兴和县农牧和科技局。

联系人:米毛毛 段旭  联系电话:  0474-7202367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