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兰察布市农牧局关于印发2024年培育壮大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项目实施方案》(乌农牧合发〔2024〕339号)和《兴和县2024年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评选和奖励补助方案》(兴农科发〔2024〕86号)文件要求,通过对自主申报兴和县2024年培育壮大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项目的主体进行资格审查、实地考察、综合评审,现将培育壮大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项目实施主体公示如下:
一、农牧民合作社2个:
1、兴和县雄丰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2、兴和县贺氏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家庭农牧场2个:
1、俊阔家庭农牧场
2、兴和县冀国东家庭农牧场
公示期: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馈至兴和县农牧和科技局。
联系人:米毛毛 段旭 联系电话: 0474-720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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