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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以“四个坚持”扎实推进精准普法
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6-12 11:23 作者:崔利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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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兴和县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聚焦普法“为民、亲民、便民、惠民、利民”,通过明确普法重点、搭建普法平台、丰富普法载体、建强普法队伍,不断增强普法工作质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普法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是坚持普法“为民”,明确普法重点。聚焦群众亟需的法律法规,围绕宪法民法典普法、围绕高质量发展普法、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普法、围绕人民群众重点关切开展普法,特别是大力宣传与法治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法治建设等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婚姻家庭、老年人权益保护、宅基地纠纷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坚持普法“便民”,搭建普法平台。发挥“法治兴和平安兴和”、活力兴和等普法平台作用,持续讲好兴和县“基层普法故事”。以“精准普法基层行”活动为契机,运用“乡村大喇叭”,实现普法宣传进村、入户、到人。以“公交车”等为载体,打造“流动”普法宣传平台。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协同宣传部门、网信部门建立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普法集群,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开展智慧普法。

  坚持普法“惠民”,丰富普法载体。结合普法主题,制定“1+N”普法宣传目录,开展“1+N”“1”指“12·4”国家宪法日,“N”指“3·8”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点普法宣传活动。全面推行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及时向责任单位下发重点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对普法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履职责任评价并适时反馈,推动“1+N”普法宣传活动落地落效。采取问卷、走访、座谈、调研等形式,搜集、梳理、分析,制定“精准派单”,开展“订单式”普法。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村居法律顾问等人员,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场所,开展“以案释法”宣讲。

  坚持普法”,建强普法队伍。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加强公民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坚持“上门问诊”和“定期坐诊”相结合,为全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调整充实全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强化校园法治教育专业队伍力量。不断壮大乡村普法队伍,配齐配优村(居)法律顾问,压实工作责任,推动解决农村群众急难愁盼。大力培育以村(社区)两委、人民调解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网格员为重点的乡村“法律明白人”,建立一支农村群众身边的“法治宣传员、调解员”志愿服务队伍,不断提高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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