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在第30个世界湿地日来临之际,兴和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举办“世界湿地日‘湿地与传统知识、致敬文化遗产’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动植物名录、湿地保护管理办法等宣传资料,积极向过往群众宣传湿地的重要功能、作用以及保护湿地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大意义。同时,工作人员还热情耐心地为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呼吁居民们共同参与到保护湿地的行动中来。
湿地是应对气候变化、抵御灾害风险的核心屏障,能够有效降低各类灾害的影响。近年来,兴和县在湿地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吸引了大量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落户兴和。本次“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仅生动普及了生态保护理念,更为兴和县营造出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为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兴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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